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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校学生出入校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调整我校学生出入校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校区、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调整近期学校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我校近期学生出入校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生外出手续

    1.学生非必要不离开校园,确需外出的学生可向辅导员申请,凭辅导员签字、学院加盖公章的纸质假条出入校园(一人一假条),出入校园时应主动进行人脸识别系统验证并进行测温、扫码,按规定时间出入校园;在校园内外公共区域、教学楼、综合楼等全程佩戴口罩。

    2.学生原则上不离开西安市区,确有紧急而必要的事务离开西安市的,需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出省(市)审批表》向辅导员进行请假申请,辅导员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确认同意后通过钉钉向所在学院院长提出审批,并抄送党委学工部邢宏伟处。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

    3.请假学生需按审批时间按时返回,出省(市)的学生返校前通过钉钉向辅导员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4. 相关学院如有涉及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实训学生需出入校园时,由学院安排专人带领学生统一持名单出入校园。

    二、相关要求

    1、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和党委学生工作部下发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要坚持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学生的每日考勤,外出及请假学生要建立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外出动向,提醒学生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召开主题班会。要结合本轮疫情奥密克戎病毒毒株的特殊性、反复性、复杂性等特点,提醒学生加强个人防护的重要性,将学校最新的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学生,不传谣,不信谣。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3.24

附件:1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出省(市)审批表

名:

院:

年级专业:

宿舍号:

本人手机:

家长手机:

目的地

风险等级:

是否接种

新冠疫苗:

未接种 □;

已接种 □ :第一针 □ 第二针 □ (审批时须附接种记录)

外出事由及目的地:

外出及返回具体时间:

外出详细行程计划及乘坐交通工具情况:

本人承诺:

1.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家长对外出情况完全知情并同意;

2.按时返校,返校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向辅导员报告。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或一码通变化的及时向学院报告;

3.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确保外出期间不参加聚集活动、加强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等方面安全,外出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辅导员意见:

学院意见:

学院名称(盖章):

注:1.本表一式两份,学院需从严审批。审批通过后一份留学院备案,一份由学生携带出入校园,返回后学生将表交回辅导员处履行销假手续;

2.审批后由辅导员老师统一将本班出省学生通过钉钉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及校医院处。